服务协议

教材管理系统服务协议
发布日期:2026-08-26 浏览:705

甲方(校方):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
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/ 办学许可证号:12500000450401987L

地址: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大道北段189号 

联系负责人:曾彪 

联系电话:


乙方(学生):

身份证号:

班级:

学号:

联系电话:

第一条 协议订立目的

为规范甲方教材管理系统线上教材征订、缴费、申领、退换、结算等服务使用行为,明确甲乙双方权利、义务与责任,保障教材发放、费用收缴有序开展,乙方自愿注册并使用该系统,双方本着平等自愿、诚实信用原则,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。

第二条 系统服务内容

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教材管理系统基础使用服务,系统包含以下功能:

  1. 每学期课程教材目录在线查询、自愿勾选征订;

  2. 教材费用线上核对、支付、电子票据查看;

  3. 教材领取预约、领取记录查询;

  4. 破损 / 错发教材线上退换申请通道;

  5. 教材退费、结余款项线上申请与结算;

  6. 教材相关通知、领取时间、退换规则公示。

第三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

(一)甲方权利

  1. 有权根据教学计划更新教材目录、调整征订周期、设定教材缴费截止时间;

  2. 有权对乙方恶意刷单、虚假退换、冒用他人账号、逾期拒不缴费等违规行为暂停系统使用权限;

  3. 有权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及物价规定核定教材价格,公示收费明细;

  4. 系统后台依法留存乙方操作记录,作为教材申领、费用核对、纠纷处理凭证。

(二)甲方义务

  1. 保障教学周期内系统正常稳定运行,出现故障及时检修维护,维护期间提前发布通知;

  2. 清晰公示每本教材定价、版本、供应商、退费规则、退换期限;

  3. 按时开放征订通道,足额备货,按期组织教材发放;

  4. 收到乙方合规退换、退费申请后,在约定时限内完成审核处理并同步结果;

  5. 妥善保管乙方个人信息,不得超出教材管理用途泄露、出售学生信息,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;

  6. 设立线下咨询窗口与线上客服通道,及时答复乙方教材、系统相关疑问。

第四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

(一)乙方权利

  1. 自主查阅学期全部教材清单,自愿选择是否征订对应教材(国家规定必修教材除外);

  2. 核对教材价格与订单明细,索取电子缴费凭证;

  3. 教材存在缺页、破损、印刷错误、发错版本的,在规定期限内线上申请免费更换;

  4. 未领取、未拆封教材在退费窗口期内申请全额退费;

  5. 系统故障、订单异常时向甲方客服提交申诉并要求核查处理;

  6. 要求甲方对本人个人信息保密。

(二)乙方义务

  1. 妥善保管本人系统登录账号、密码,不得转借、出租、出售账号给其他人员;因账号泄露产生的教材错订、费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;

  2. 按照甲方公示征订周期、缴费时限完成教材确认与费用缴纳,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当期教材申领;

  3. 如实填写个人班级、学号、联系方式等信息,信息变更后及时在系统更新;虚假信息导致教材错发、通知无法送达,责任由乙方承担;

  4. 收到教材当场查验,发现破损、错发当场登记或 3 个工作日内线上提交退换申请;已勾画、书写、拆封使用的教材不予退换;

  5. 不得利用系统发布广告、辱骂他人、恶意提交虚假退换申请、批量恶意下单等扰乱系统正常运营的行为;

  6. 乙方毕业、退学、转学后,及时结清所有教材款项,未结清款项甲方有权暂停相关学籍配套业务办理。

第五条 教材费用、退费与结算规则

  1. 教材费用严格按照公示单价结算,包含教材工本费,不含快递、额外教辅增值服务费(如有增值服务需乙方单独勾选确认);

  2. 退费规则: (1)征订截止日前未出仓的未拆封教材,可全额退费; (2)已出库但未领取、完好未拆封教材,在开学后 7 日内申请退费,扣除少量物流分拣成本(金额系统公示); (3)已领取、拆封、书写标注教材,不予退费;

  3. 退费资金原路返还至乙方支付账户,审核周期不超过 7 个工作日;

  4. 乙方自愿放弃征订、自行外购教材的,甲方不承担任何补偿责任。

第六条 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

  1. 甲方仅采集乙方学号、班级、姓名、联系方式用于教材通知、订单核对、费用结算,不收集无关敏感信息;

  2. 甲方采取加密存储、访问权限管控等技术保护学生数据,非经法定机关调取,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乙方信息;

  3. 乙方不得利用系统漏洞窃取其他学生个人信息、订单数据,一经查实甲方可暂停系统权限并通报学校学生管理部门。

第七条 系统维护与服务中断处理

  1. 甲方因版本升级、服务器检修需暂停系统服务的,至少提前 1 个工作日通过系统弹窗、班级群发布通知;

  2. 突发系统故障导致无法征订、缴费的,甲方顺延征订缴费截止日期,并开放线下人工登记通道保障乙方正常订教材;

  3. 因乙方手机故障、网络问题、个人操作失误造成订单遗漏、缴费失败,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。

第八条 违约责任

  1. 甲方未按期备货、无故拒绝合规退换申请、无故拖延退费的,需在 3 个工作日内整改并向乙方书面说明;造成乙方额外损失的,按对应教材价款赔付;

  2. 乙方存在以下情形,甲方有权限制 / 注销系统账号,并通报学院处理: (1)冒用他人账号订教材、恶意占用库存; (2)多次提交虚假退换、恶意退费申诉; (3)传播系统账号、泄露其他学生隐私; (4)逾期长期拖欠教材费用拒不补缴;

  3. 任何一方违反信息保密义务,造成对方信息泄露、财产损失的,承担全部赔偿责任,涉嫌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。

第九条 协议有效期与终止

  1. 本协议自乙方完成系统实名认证、点击 “同意协议” 并注册账号之日生效;

  2. 有效期至乙方毕业、退学、转学办理离校手续之日自动终止;

  3. 乙方中途主动放弃系统使用,需结清全部教材款项,向甲方申请注销账号;

  4. 协议终止后,甲方依法留存订单、缴费记录不少于 3 年用于账务核查,到期后脱敏处理。

第十条 争议解决

甲乙双方就本协议产生纠纷,优先通过学校教务处、教材管理中心线下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,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

  1. 甲方有权根据上级政策、系统升级更新本协议条款,更新后在系统首页公示 7 日,乙方继续使用系统视为同意新版协议;

  2. 本协议电子版本存储于教材管理系统,乙方可随时下载留存,电子协议与纸质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;

  3. 本协议未尽事宜,以甲方公示的《教材管理系统使用须知》作为补充文件,与本协议一体生效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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